民事聲請調解狀(離婚事件)

為離婚事件,聲請調解:

一、調解聲明

(一)聲請人與相對人離婚。

(二)對於兩造所生子女○○○之權利義務由聲請人行使及負擔。

(三)相對人應付給聲請人贍養費新台幣○○○元。

(四)調解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。

二、爭議情形

聲請人與相對人於○○年○月○日結婚,迄今已○年有餘,並育有子女○○○。初尚和睦,不料近來相對人非但不理家務,甚且惡意遺棄妻兒不顧,為此依法提出聲請調解如聲明所示。

  此 致

○○○○○○法院 公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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