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起訴狀(因配偶與人通姦,請求裁判離婚﹑監護子女及給付慰撫金)
標的金額:新台幣○萬○仟○佰○拾○元正(慰撫金金額)
原告 ○○○ 住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被告 ○○○ 住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為請求離婚﹑子女監護﹑慰撫金乙事提起訴訟:
訴之聲明
一、請准原告與被告離婚。
二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○萬○仟○佰○拾○元正(慰撫金金額)
三﹑原告與被告所生子女○○○﹑○○○由原告監護。
四﹑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
事實及理由
一、緣原告與被告結婚○○年,育有子女○○○(長男或長女)﹑○○○(次男或次女)〔詳證一—全戶戶籍謄本〕,不料,近日被告因與○○○通姦,業經臺灣○○地方法院○○○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○裁判確定在案(詳證物二),查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通姦者,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,無過失之他方並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,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﹑第一千零五十六條定有明文。茲被告與人通姦,致原告精神痛苦不堪,爰依法請求裁判離婚,併請求被告給付慰撫金○萬○仟○佰○拾○元正。又兩造所育子女,究應由誰監護,經兩造多次協議,尚難達成共識,併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請求由原告擔任之。
二﹑綜右,狀請
鈞院鑒核,賜判決如訴之聲明,以維法紀。
謹 狀
臺灣○○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
證物:
(一) 全戶戶籍謄本乙份。
(二) 臺灣○○地方法院○○○年○字第○○○○號判決影本乙份。
中華民國年月日
具狀人 ○○○(簽章)
※本範例僅供參考,讀者仍需依照具體之事實情形,向專業人士提出諮詢,或請求專業協助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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