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起訴狀(因配偶與人通姦,請求裁判離婚﹑監護子女及給付慰撫金)

標的金額:新台幣○萬○仟○佰○拾○元正(慰撫金金額)

原告   ○○○      住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
被告   ○○○      住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
為請求離婚﹑子女監護﹑慰撫金乙事提起訴訟:

  訴之聲明

一、請准原告與被告離婚。

二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○萬○仟○佰○拾○元正(慰撫金金額)

三﹑原告與被告所生子女○○○﹑○○○由原告監護。

四﹑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

  事實及理由

一、緣原告與被告結婚○○年,育有子女○○○(長男或長女)﹑○○○(次男或次女)〔詳證一全戶戶籍謄本〕,不料,近日被告因與○○○通姦,業經臺灣○○地方法院○○○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○裁判確定在案(詳證物二),查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通姦者,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,無過失之他方並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,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﹑第一千零五十六條定有明文。茲被告與人通姦,致原告精神痛苦不堪,爰依法請求裁判離婚,併請求被告給付慰撫金○萬○仟○佰○拾○元正。又兩造所育子女,究應由誰監護,經兩造多次協議,尚難達成共識,併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請求由原告擔任之。

二﹑綜右,狀請

鈞院鑒核,賜判決如訴之聲明,以維法紀。

  謹  狀

臺灣○○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

證物:

(一)  全戶戶籍謄本乙份。

(二)  臺灣○○地方法院○○○年○字第○○○○號判決影本乙份。

中華民國年月日

具狀人 ○○○(簽章)

※本範例僅供參考,讀者仍需依照具體之事實情形,向專業人士提出諮詢,或請求專業協助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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